【公告】即日起開放大三生申請化材系一貫修讀學碩士(申請至7/31止,逾時不候)

一、預研生(4+1)申請說明:
1. 同學於大三下學期(112年6月15日至7月31日)向系辦公室提出預研生申請,審核通過者可於大四期間(112年9月至113年6月)預先選修碩士班課程兩學期。
2. 同學應確實報考並錄取113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生入學考試,招考報名期程依本校招生訊息網公告為準。
3. 滿足以上條件者,得於碩士班一年級入學時(113年9月)申請抵免學分。
(附件「112學年度化工與材料工程系碩士班學分計畫表」僅供參考,屆時依113學年度學分計畫表為準。)

二、化材系預研生申請甄選規定:「學業成績達該班排名前50%者,得提出申請」。

三、申請化材系預研生需繳交之資料:
1. 申請表(請下載本公告附件「國立勤益科技大學一貫修讀學碩士申請表」)
2. 歷年成績單
3. 研究與修課計劃
4. 獲獎紀錄
5. 各項有利審查之資料

四、申請時間:自112年6月15日(四)至7月31日(一)止,逾期不受理。

五、申請結果通知:所有申請案彙整後,統一送9月份系務會議(112-1學期開學前)進行審議,待會議結束後另行通知同學最後審議結果。

六、預研生學分抵免說明:審核通過申請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辧法之同學,仍須報名參加本校(系)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入學考試,經錄取後,方能正式取得本校(系)碩士班研究生資格,並於正式入學後,可申請學分抵免,至多可抵免三分之二(含)碩士班應修之學分數(約計至多可抵免18學分,不含論文6學分),但先修研究所課程若已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,則不可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。

以上若有任何疑問,請至化材系辧林先生洽詢,04-23924505分機620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