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化工與材料工程系兼職回饋金獎學金設置辦法
勤益科技大學化工與材料工程系
兼職學術回饋金獎學金設置辦法
102.06.27系務會議通過
一、 宗旨:為獎勵本系在校生進德修業,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五育均衡發展。
二、 獎勵對象:勤益科技大學化工與材料工程系大學部在校學生,曾擔任班代、系學會會長或社團負責人。
三、 名額:每學年三名為原則。
四、 金額:每名新台幣貳萬元整。
五、 申請表件:
(一) 申請表(向系辦公室領取)。
(二) 前學年成績單:
1. 學業、操行成績均在七十分以上。
2. 體育成績在七十分以上(殘障學生及奉准免修體育者不計,但須檢附殘障手冊或免修證明)。
(三) 擔任班代、系學會會長或社團負責人之證明文件。
(四) 用以證明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五育優良表現之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(如舉辦活動之照片……等,足資證明對班級、系學會或社團有貢獻之文件)
六、 申請期間:每年九月二十日起至十月十日止。
七、 申請地點:請於申請期間內,備妥申請表件,送系辦公室申請。
八、 評審方式:經系務會議審查確定後,票選前三名,以書面及電話通知得獎者。
九、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